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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十万个为什么

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文件)

max2023-02-22新冠十万个为什么55

本文目录一览:

spd项目怎样让科室消耗耗材怎么在群里发通知内容怎么写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资质要求:

一、报名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2、报名公司委托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3、负责本次介绍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理商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三、厂家资质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四、授权

1、厂家授予代理商的授权书

2、代理商授予报名商家的授权书

需提供最新的资质复印件,服务方案等。

附件1:医用耗材SPD项目总体要求

附件2: 参加招标和产品介绍活动来院人员新冠防疫管理要求

特别要求:报名资料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qq邮箱号码以便发送采购/产品介绍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

医用耗材SPD项目总体要求

1、医用耗材集中统一配送(招标采购权属医院)。保证院内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保障科室消耗供给及时、安全,提升院内物流管服务水平,外部实现协同商务、院内物流实现专业化分工。

2、中标人构建一套国内先进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低值、检验试剂)智能化管理模式,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流程,能够形成高效运营的管理体系。

3、中标人搭建一套满足医院实际管理需求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低值、检验试剂)智能化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该平台能够与医院的HIS/HRP等系统实现无缝连接。投标人提供的SPD软件产品必须成熟稳定,国内多家三甲医院在用(提供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4、中标人承担医院智能化中心库(院内中心库)建设费用,并配置相应的信息及物流设施设备,使其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库房大小满足医院医用耗材存储需求,具备电脑、打印机、移动PDA等系统终端设备及配套定制类货架、库内拣货车、周转箱、下送箱等物流作业工具)。

5、中标人承担医院各级消耗点(各临床医技职能管理科室)的建设费用,能够满足智能化模式的有效运行(重点二级库房内要配备电脑、移动PDA设备、高值耗材智能柜等)。

6、中标人要为医院物流管理提供服务,保障医院医用耗材院内配送,派驻人员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院内物流配送服务人员、技术运维人员等。

7、服务质量要求: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把好服务质量关,承诺对医院的服务质量负全责,如因院内物流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给医院造成纠纷和经济损失由服务商承担全部责任。服务商要接受院方的服务考核。

附件2:

参加医院院内采购活动来院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本院疫情防控安全,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号)、《疫情期间工作人员离永返永返岗管理制度的通知》(重医永川医院肺炎组〔2021〕13号),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告知如下,请配合完成。

1、所有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参加采购相关活动的人员,均参照本医院职工疫情管理规定执行。

2、境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如下:

(1)对高、中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施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集中医学观察期间5次核酸阴性证明+解除隔离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无法提供者严禁到本院办事。

(2)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到本院办事须持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4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外省(区、市)高风险岗位的来渝返渝人员(自行申报),实施14天自我13岁发际线多高正常健康监测(第1、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前2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前2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4)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自我脸部护理之后脸上起小疙瘩健康监测(在4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72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到本院办事须持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5)除外上述情形的市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参照第(4)条执行,原则上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72小时)且结果阴性方可来本院办事,到本院办事须持2次核酸(间隔至少72小时)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特殊情况需另行申请。

3、重庆市内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行程码。如重庆市发现本土疫情,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重庆低风险地区出行政策

进入重庆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

1.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2.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4.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第1、4、7各做1次核酸检测。

5.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卖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桥档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6.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提倡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7.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若能提供解除7天集中/居家隔离证明的,纳入常态化管理;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8.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9.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10.一旦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二、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仍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有关要求执行。

2.对近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中消念3天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

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重庆防疫最新规定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四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115号)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2.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天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如经重庆市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不乘坐公交地铁)。

3.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5天以上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各做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5.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入渝即检”,纳入常态化管理(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6.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7.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8.原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无异常后立即解除集中/居家隔离。既往“一地区一政策”的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原要求执行。

9.一旦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入渝即检”,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11.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实行动态调整。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11月17日0时后抵渝的,实行“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11月17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本区县隔离。

6.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点对点”闭环中转离渝。

7.本措施自2022年11月17日起实施。

进入重庆的防疫政策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二、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四、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第1、4、7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五、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六、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提倡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七、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若能提供解除7天集中/居家隔离证明的,纳入常态化管理: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八、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九、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十、一旦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一、海南省,陕西省西安市、渭南市、商洛市、铜川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江西省鹰潭市,云南省昆明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澳门特别行政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14日0时后抵渝的,按照《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9月14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

3.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4.本措施自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

十二、四川省成都市、南充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对7日内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20日0时后抵渝的,按照《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9月20日0时前抵渝的,按照以往文件继续隔离至隔离期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十三、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泸州市、宜宾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9月7日0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9月7日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泸州市、宜宾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7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9月7日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对7日内有泸州市、宜宾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7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9月7日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下同)。

4.离开泸州市、宜宾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天2检”。

5.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6.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泸州市、宜宾市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7.各区县社区排查组要及时督促泸州市、宜宾市来渝返渝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

8.本措施自2022年9月10日起实施。

十四、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7日内有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9月15日0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9月15日0时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 对7日内有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15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9月15日0时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 对7日内有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15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9月15日0时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下同)。

4. 离开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天2检”。

5. 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6. 各区县社区排查组要及时督促四川省内江市、贵州省毕节市来渝返渝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按规范开展“3天2检”核酸检测。

7. 本措施自2022年9月15日起实施。

十五、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8月13日0时起,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 8月13日0时起,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 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 离开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 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 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点集中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6. 8月13日前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按以往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十六、广东省深圳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近7日内有深圳市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 对近7日内有深圳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 离开深圳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 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 本措施自2022年8月31日起实施。

十七、贵州省贵阳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近7日内有贵阳市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 对近7日内有贵阳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 离开贵阳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 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十八、贵州省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7日内有贵州省遵义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9月9日0时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9月9日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 对7日内有贵州省遵义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9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9月9日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 对7日内有贵州省遵义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9月9日0时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9月9日前抵渝的,实施“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下同)。

4. 离开贵州省遵义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天2检”。

5. 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6. 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湖贵州省遵义市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7. 各区县社区排查组要及时督促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贵州省遵义市来渝返渝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按规范开展核酸检测。

8. 本措施自2022年9月13日起实施。

十九、市外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仍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有关要求执行。

2. 对近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天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如经重庆中转前往其他省(区、市),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换乘离渝(不乘坐公交地铁)。

3. 国内其它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全部实施“入渝即检”,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

4. 对秋季开学外地来渝返渝师生,有7日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不返校;其余师生返校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落实“3天2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聚会。

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

1. 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

(1)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采样要对日对时,即入境满7天后采样),严格落实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于集中隔离场所内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要立即回溯流调,对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

(2)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 目的地为市外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目的地信息推送。

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采样要对日对时,即入境满7天后采样);解除集中隔离前3天将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目的地闭环接回或做好个人防护条件下闭环送至交通口岸离渝。

3. 入境包机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自国内其它城市口岸入境来渝返渝人员

1. 集中隔离时间不满7天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集中隔离满7天(外籍人员转运至两江新区指定酒店),并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

2. 集中隔离时间满7天,但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补齐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已按规定完成了脐带血费用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频次的(包含在市外已经集中隔离10天以上的解除隔离人员),纳入常态化管理。

3. 机场、车站、码头等所在辖区政府要及时将经各类交通工具来渝返渝有关人员信息通知目的地所在区县政府,相关区县要及时将人员闭环接回进行相关管控。

4. 入境人员无法提供入境后解除隔离相关资料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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