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霸凌戳女性下体(校园霸凌被扇巴掌)
本文目录一览:
- 1、女生被舍友欺凌,衣服架戳她下体,被同学打能还手吗
- 2、河南鹤壁:一女中专生在学校被三名女生霸凌、侮辱,校方对此事是细胞周期分析和肿瘤的关系什么态度?
- 3、我们学校里老有男生扒女生裤子、用手戳女生下体,我该怎么办?
- 4、伊宁市插下体案抓住了吗
女生被舍友欺凌,衣服架戳她下体,被同学打能还手吗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常被欺负,车都被拆了,要是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靠谱吗忍不下团宽去可以告诉老师,情节严重,直接报警,要是想还手,就要打到对方怕吵滑为止,要是对方不怕,怕还是会找你免疫细胞储存靠谱吗舍友塌碰亮麻烦,要么转学,要么和欺负你舍友的人做朋友,化敌为友
河南鹤壁:一女中专生在学校被三名女生霸凌、侮辱,校方对此事是什么态度?
真是太可恶了!河南鹤壁,某中专3名女生长期霸凌一名16岁女生,手段极其残忍,不仅扇耳光、脱光衣服、脚踹胸部,甚至用筷子捅下体,简直是惨无人道。更让人愤怒的是,施暴过程中,一名女生还和他人视频通话,以此来炫耀。
更让人气愤的是,校方竟然置之不理,犯罪学生依旧像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坐在教室里面上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起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在河南省鹤壁市“鹤壁科技专业中等学校,被霸凌的女生叫小美,是该学校的一名高二的学生。事核早发当天,小美一如往常一样走在放学的路上,由于平时小美是个非常乖巧听话内向的孩子,因此父母都非常放心,平时上学放学都是自己准时准点就回到家了。这天,小美回家以后表现得非常反常,一声不吭就回到房间里,连晚饭都不吃,父母问她发生了什么她也一句话都不说。后来,姐姐看到了小美身上的伤痕,反复追问她才终于说出了真相。
原来,小美在放学的路上被3个女同学围住了,这三名女同学其中一个是学校里面的”大姐大“。这位女同学的男朋友有一天在放学的路上对着小美吹了一声口哨,于是这位”大姐大“就记恨上小美了。小美平时在学校不太爱说话,虽做吵然学习成绩不太好,但是性格比较温顺,平时也不会惹是生非。更不可能跟这些”小混混“混在一起玩。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大姐大“才敢这么大胆公然欺负她。这个宣称“大姐大”的女同学找来了三个帮手,她们先是强行脱光了她的衣服,然后其中一个女生开始给“大姐大”的男朋纯氏侍友发起视频通话,在“大姐大”的指挥下,另外一个女生开始用力扇小美耳光,“大姐大”还声称一定要用力打,打到视频里面要清楚听到。
另外,光扇耳光还满足不了她们,随后,其中两个女生还用力用脚踹向小美的胸部,可怜的小美一边哭一边求饶,三个女生对待同窗竟然如此冷血,不仅无动于衷,还越打越起劲,最后竟然还拿出了筷子,朝着小美下体猛捅。更过分的是,事后三个女生还恐吓小美,如果敢告诉老师或者家长,将会遭到第二次暴打。这件事情对小美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据知情人士称,小美目前已经精神失常了。不仅如此,得知此事的小美妈妈因为受到严重的精神刺激,也同样精神失常了。一夜之间,爱女和妻子同时得了精神失常,小美父亲气得浑身发抖,伤心欲绝,于是找到校方,誓要讨个说法。没想到校方竟然不作任何处理,并声称自己毫不知情。对小美施暴的三位女生依然坐在课室上课。校方为了隐瞒事件,维护自己的声誉埋没良心,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小美父亲写的求助信很快就在网络上传开了,这件事情迅速引起媒体和教育局以及有关刑事部门的关注。经过核实,事情确实是真实的,三名女学生被公安部门进行了刑事拘留等待后续处理,而学校也受到了教育局相应的处分。
总结:近年来校园霸凌层出不穷,希望各位家长在忙于工作的同时也能更多关注到孩子心理的健康成长,校方和社会也应该加强孩子的法制意识,避免更多的悲剧发生。
我们学校里老有男生扒女生裤子、用手戳女生下体,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要你们学校老师的渣悉电话号判帆码,给老师发信息反映一下这种情况。要不最后受委屈的只有你自己了。还有平时不要掘梁雹一个人单独出去,要结伴。这样有个照应。再过分也应该会适可而止了
伊宁市插下体案抓住了吗
先后历经2次重审、1次再审
周远案可以追溯到其1997年被抓,至今日再审改判已有20年。因被指控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该案历经两次重审、一次再审,他也从最初的死缓改判无期,再改判15年,至2012年刑满获释。
据此前报道,从1991年起,新疆伊宁市不断发生有人潜入民宅或者学校宿舍侵害女性事件。犯罪分子趁女性熟睡时用剪刀剪破内裤,持利器刺伤女性下体,连续多年,警方一直未破案,累积案件达几十起。
1997年5月17日晚11时,27岁的青年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在此前一天,伊宁市第三中学女生宿舍再次发生女生被捅伤下体事件,周远被认定有重大嫌疑汪瞎。
1998年8月,伊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期间,一名叫霍勇的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其供认的作案手段、作案对象与周远案极其相似。霍勇后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
1999年4月8日,伊宁中院做出第二次判决,死缓改判无期,周远不服盯含再次提起上诉。1999年5月12日,新疆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2000年11月9日,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7起改为5起。
2011年12月,周远案被提起再审,再审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困则空刑15年。2012年5月 ,周远刑满释放,此后和母亲不断申诉。
2013年7月18日,最高法指令新疆高院重新审查此案。2016年11月18日,最高法作出决定,指令新疆高院再审周远案,再审决定书显示,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新疆高院2011年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周远有期徒刑15年的再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2017年8月25日,新疆高院对周远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于今天上午再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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